我總想:他們後來怎麼樣了?他們?
每一天報紙上,某幾則新聞的字裡行間,其實都有這些人。他們有時是同住的親友,有時是擔心的熟人,有時是察覺異狀的房東或鄰居,不過更多時候只是倒楣的路人,剛好在莫名其妙的時間出現在莫名其妙的地方。然後,莫名其妙變成,「某某被人發現陳屍在□□」之類句子裡的那個「人」。
經年累月的社會新聞堆積起來,這些路人甲乙丙的數目應該很多吧,可是從來沒人知道他們什麼事,因為那些新聞──雖然說來跟他們有直接甚至切身關係──並不是關於還活著的人。
在那則不關於我的新聞裡,沒寫到的內容是這樣的。
國小六年級,放學回家的路上。我照例經過村裡的小公園。所謂公園其實只是一片荒草蔓生的空地,幾棵樹間立著一座光禿禿水泥涼亭;我是輪值的糾察隊員,等全校小朋友吵吵嚷嚷的路隊走完之後才能背起書包離開崗位。天還沒黑,秋天傍晚的風帶著飯菜油煙氣味撲來,吹得亂草簌簌搖響,喝空的水壺隨著腳步在我身側一下一下拍彈大腿。一隻母貓叼著小貓經過,頓了頓,穩穩看我一眼,接著不慌不忙鑽進草叢。我也頓了頓,遲疑看著直直豎起的貓尾巴消失在東倒西歪的貓尾巴草裡,不由自主跟了過去。貓自然已經不見蹤影,我往愈密愈長的雜草深處走,直到來到公園邊緣靠村子圍牆的角落,看見那個小女孩。她躺在那裡,四肢攤成奇怪的角度,像個被人玩壞的尺寸過大的洋娃娃──我在班長呂芳蘭家就看過這麼一個,立起來跟五六歲小孩一般高,是她爸跑船的同鄉從國外帶回來的禮物,但她媽老嘀咕那麼近似孩童的巨大洋娃娃看著邪氣讓人心裡犯慌,有天便趁呂芳蘭上學時扔掉了事。被棄置的娃娃臉蛋髒了,衣服破了,髮辮也散了亂了,赤腳邊不遠處掉落兩隻塑料拖鞋被夕陽照成污濁的紅,鞋面上是一對微笑的小白兔。
若干年後我終於讀到《愛麗絲夢遊奇境》,第一個感覺就是:寫錯了。引人走岔路的分明是貓,飄浮在半空中微笑著逐漸消失的才是兔子。尤其,你會想,路易斯‧卡羅爾應該很清楚才對,他那麼迷戀小女孩的人。
我認識那小女孩,當然。她是隔壁班傅曉怡的么妹,她們家就住在斜坡下去那裡。大夥兒一塊玩時常看到她跟著傅曉怡或傅家老二老三團團轉,大概是剛上一年級的小鬼頭還沒聚集起自己的一票玩伴,只能當個愛哭討人嫌又格格不入的小跟班吧,我猜。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有個黏人的跟屁蟲小妹是什麼感覺,我家就我一個。
這案子轟動了鄰近好幾個村,畢竟那是家家戶戶仍慣常不鎖門的年代,除了深夜,任誰都可以隨時穿堂入室串門子、借油鹽蔥薑、或撿回掉在別家院子裡屋頂上的羽毛球。案子沒多久就破了,但這只讓村裡的大人聚在一起時更加興奮難耐地、面色凝重地、繪聲繪影地交換竊竊私語。他們說兇手是另一個村的不良少年,那村子離我們有段路,學區的小學也不同,所以兩邊的小孩互不相識素無往來。倒是被捕的少年在這一帶早已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他就是那種你爸會拿來警告你姊訓誡你哥的小太保,哪家的媽媽都知道他從小不學好,國中唸到一半被開除,天曉得他成天到處晃蕩都幹啥壞事去了,附近空地常留下吸完膠擠癟揉皺的塑膠袋八成就是他的傑作。總之這名公認的壞胚子闖下如此滔天大禍,每個人都一臉篤定毫不意外,或許──我猜想──除了他自己之外。
這猜想當然只是我後來的推測,等我年紀夠大、足以回頭拼湊起案情的來龍去脈之後。案發後我再也沒見過他,如今連他姓什麼叫什麼都想不起來。當年報紙上常看到名字中間嵌個「X」的少年犯,像我進國中馬上就要學到但老是解不出的代數方程式,比方Y等於5,李建國會變成李X國,而我現在若要稱呼他,只能從頭到尾用X,XXX。
後來聽說,傅家老么當時才斷氣不久。也就是說,如果我走上前去伸出手,或許會摸到那具頸間浮凸勒痕的洋娃娃軀體仍有餘溫,甚至如果早三步踏出草叢,還能看見滿鼻子滿腦袋強力膠的XX匆匆離去後猶在搖動的長草。然後……會怎樣?事情會有所不同嗎?我想不會,不管是對她、對他、還是對我。
我不記得自己曾經哭叫或奔逃或昏倒,但也不記得自己是怎麼離開現場的,更不記得警察究竟如何獲報趕到。事實上,接下來兩三個月的一切在我腦海中全蒙著一層霧,不是驚嚇過度後遺症式的恍惚,而是半睡半醒的昏沈模糊。一直到過年前某天,我在菜市場幫母親拎著大包小包,遠遠看見X媽媽,她的臉突然就這麼跳出來,清晰銳利彷彿畫面終於對準了焦,有一種黑白藝術片似的強烈明暗對比,纖毫畢露。當時我並不明白自己在那張憔悴中年婦人的臉上看到的究竟是什麼,直到兩天後傳出她上吊自殺的消息。興沖沖趕去圍觀的人回來洩氣地說什麼也沒瞧見,只看到她家屋簷下還掛著準備過節的臘肉。(我不知道這次發現屍體的是誰,也許是她丈夫或另一個兒子,還是某個一腳踏進廚房要借擀麵棍的鄰居?)
然後?然後我就上國中了。傅曉怡不在我們班,也不在隔壁班,她們搬家了。XX應該是坐牢去了,家裡聽說只剩他爸一人,他弟好像離家出走什麼的。呂芳蘭國三那年變得愈來愈臃腫,終於在學校廁所裡生下一個不足月的嬰孩,這個放聲哭嚎的瘦小娃娃她畢竟沒能丟掉,最後還是帶回了家。
再然後?再然後我們都長大了,許多人出外求學工作,包括我。村裡再也沒發生過什麼事,大部分人都忘了那件案子,包括我。至少我以為是這樣。
大學畢業,剛開始第一份工作不久,同樣是下班放學的傍晚。我從公車站折回辦公室,一路埋怨自己把錢包忘在抽屜裡。電梯門開,我匆匆走出,隔著辦公室玻璃門卻意外看見還有一個同事沒走,坐在一室亮晃晃的慘白日光燈下。她幾乎同時轉過頭來,那一瞬間我突然知道,此時此刻她獨自坐在桌前不是加班,也不是等人等電話等傳真,而是因為她臉上那一閃即逝的、讓我想起某部不存在的黑白電影的神色。然後我們互相點頭微笑,我拿起錢包幾乎是逃出了辦公室,不知該對她說什麼──或者害怕自己會對她說什麼?──我跟她根本不熟,我才來半個多月。
一星期後,當她連著兩天沒上班、沒請假也沒接電話,我胡亂收拾東西胡亂編個藉口,對老闆說我明天起不再來了。
這一次,沒有貓,沒有兔子,甚至沒有──至少還沒有──屍體。但我終於明白,十年前的愛麗絲並沒有離開,輕易穿過一片玻璃鏡便回來了。
你或許會以為我就此把自己鎖在家裡遠離人群,既然我無法承受看見預示死亡的影子出現在證實死亡的消息之前。然而後來我考進航空公司開始服勤,每飛一趟都要和好幾百人打照面。其實只要稍微想想,就能明白這職業是非常合理的選擇,在短則幾十分鐘長則十幾小時同處一個空間的交集之後,我再也不會知道這些陌生人後來發生了什麼,連可供聯想查對的姓名都不必有;即使是同事,在數千名空服員當中被重複排上同一航班值勤的頻率也相當低。我並不是說,我偶爾在某些面孔上看見的某種神色一定意味無可逆轉的自戕絕路,但我何必再去求證這一點?又何必跟任何人接近到需要去擔心這一點的地步?
是的,我交過若干男友,也有過論及婚嫁的所謂認真關係。但他們無法理解或接受我何以堅持不要小孩,特別是可能愛玩洋娃娃、也可能看起來就像個洋娃娃的小女孩。我感覺自己無論如何很難向他們解釋,你不會懂的,除非,你也曾經……
於是,我開始仔細閱讀每一份報紙的社會版,試著想像每一則新聞裡未曾說起的那些人。他們是誰?他們的生活原來是什麼樣子?他們後來怎麼樣了?莫名其妙碰上莫名其妙橫死的別人,對他們是否造成任何影響?
這些,報上當然都不會提。
那麼多種死法和死因,那麼多種被發現的地點和方式。如果光看報紙還不夠,每星期Discovery頻道兩個小時的「重案夜現場」也會告訴你。只不過,那些再現的「現場」永遠是那麼合情合理,旁白的冷靜男聲有條不紊地敘述這些路人如何「驚駭」或者「慌亂」地發現死者,畫面上的臨時演員也永遠一派鎮定泰然,因為在那個世界裡,一切都已成定局水落石出,一切都環環相扣井然有序。然而在這個世界,我真正想知道的是:後來呢?他們會不會做惡夢?輾轉難眠?開始怕鬼?晚上睡覺不敢關燈?尤其萬一見到的是腐爛發臭慘不忍睹的屍身,他們是否食不下嚥?再也不碰葷腥?還是從此看破人生無常,頓悟軟弱肉體之虛空短暫一如夢幻泡影?
換做在美國,我八成為此得看一輩子的心理醫生吧。我敢說他們搞不好還有「屍體發現者互助團體」之類的聚會,讓我們這些心靈受創人士分享經驗傾吐傷痛相互打氣彼此扶持等等,就像被害人家屬和受刑人家屬也各有各的互助成長組織,然後傅曉怡她們就可以闔家參與,然後XX的媽媽或許也就不會上吊,弟弟更不會離家出走下落不明了。是不是這樣呢?
或許,只要得知其他人怎麼繼續他們的生活,我也就能知道該怎麼繼續我的生活了。
最後一次回村裡,是幫父母收拾東西準備搬家。村子終究要拆了,連同那座算不上公園的公園和雜樹叢中只有蚊子乘涼的破舊水泥亭。這裡即將變成一片整整齊齊四四方方的國宅公寓,不會再有亂七八糟的貓尾巴草。我最後一次替母親去那片很快也要拆遷的菜市場跑腿買雜貨,意外看見──更意外的是竟還認得出──XX的父親,看見他一頭灰白稀疏的髮,佝僂著腰,一手柺杖一手菜籃慢慢走過魚攤。那一刻我突然很想哭,很想為傅曉怡的妹妹、為他的妻子兒子、為所有曾被那樁死亡碰觸扣留的人哭;那一刻我終於明白,沒有「後來」可言的不只是死者,也可能是周遭的生者。
所謂逝者已矣,來者可追。問題在於,有些人追的正是逝者隨貓和白兔一起消失的那個方向。就像一張倒著放的唱片,儘管繞完一圈又一圈,依舊聽不出可辨的旋律或字句。
於是,直到現在,我仍然不知道,他們──我們──後來究竟怎麼了。
(0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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