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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一個很憤怒、很樂觀的女人:《魔鬼辯護人》

這篇文章談的是今年金馬影展我翻譯字幕的五部電影之一,《魔鬼辯護人Advocate為了好好介紹這部片,也為了舉例說明我個人為何/如何這麼喜歡它,以下會提及片中一些細節,但我非常注意避免觸及重要的事件或轉折,希望大家都有機會在觀影時純粹地感受到那些驚奇、愕然和衝擊。

英文 devil's advocate 這個詞,在台灣最通俗常見的翻譯是「魔鬼代言人」,雖然不求甚解倒也直觀簡單。實際上,這個詞在一般語境裡最常用的意思比較類似某種具有建設性的「為反對而反對」:你自己甚至不見得同意那個反對的立場,但是為了刺激討論、充分辯證、釐清理路、闡明事實等原因站到反方——而這個「反」,可能純粹是反對或相反的論點,可能是一派反骨的衝撞,也可能是令人反感的、不討喜的、甚至人人皆曰可殺的對象。


無論如何,不管在哪一層意義上,這個詞都非常適合以色列律師 Lea Tsemel:首先,她是當事人在法庭上的代言人/辯護律師(advocate 一字即有此二義,也正是這部紀錄片的英文片名);其次,由於她的當事人幾乎都是以色列主流觀點下的巴勒斯坦恐怖份子,對很多人來說她不折不扣正是惡魔的代言人(事實上,連她自己都常被斥為惡魔);然而這是否代表她贊同那些當事人的暴力行動和邏輯?並不盡然(片中也藉與 Tsemel 熟識多年的巴勒斯坦女性主義學者兼運動者 Hanan Ashrawi 之口說出了這點),Tsemel 之所以孜孜不倦為那些「恐怖份子」在法庭上奮戰,橫眉冷對千夫指,是基於一種更根本的理念 (1)。就這樣,自反而縮,她堅持站到了國家機器的對面,義無反顧,一往無前。

作為人權律師或魔鬼代言人(端視你的角度而定)的 Lea Tsemel,多年來在以色列顯然一直是個爭議人物,連這樣一部關於她的紀錄片都引來滿城風雨,包括該國文化部長親自跳出來大力抨擊,甚至 Advocate 在台拉維夫的 DocAviv 影展拿到最佳影片之後,本來贊助該影展的國營彩券公司就揚言撤資(然後引發藝術工作者對政治凌駕言論自由的抗議)。然而回溯 Tsemel 的成長過程,幾乎可說她有著非常「正確」的出身:父母都是從歐洲「回歸」(2) 應許之地、參與建國大業的猶太人,出生於 1945 年的 Lea 是跟以色列(建國於 1948)一起長大的孩子,甚至在 1967 年的六日戰爭時,滿腔愛國熱血的大學生 Lea 還潛進剛「收復」的聖城耶路撒冷,成為第一個去到哭牆的以色列女性。只是在舉國振奮激昂的風光勝利中,Tsemel 同時看見因此流離失所的巴勒斯坦難民,聯想到自古以來象徵猶太民族離散苦難的經典形象「流浪的猶太人」(Wandering Jew),並困惑自問:我們怎麼會做出這種事?失根的民族,從此落地生根變成占領者;而認出占領此一事實、自知身為得利的占領者一份子的法學生 Lea Tsemel,決定以自己的專業和行動落實信念,從此變成「恐怖份子的律師」。

近五十年的職業生涯中,Tsemel 經手過的爆炸性案件(抱歉,這雙關語是無心之過,畢竟她的當事人包括自殺炸彈客 (3))不知凡幾,Advocate 片中也描述了一些令人難忘震撼的例子(包括她自己的丈夫下獄,並肩奮戰的同僚被捕,等等)。根據導演 Jones 與 Bellaïche 的說法 (4),他們本來設想的架構是以回顧、整理 Tsemel 過往經歷為主,沒想到計劃趕不上變化,拍攝途中 Tsemel 連續接到了兩個備受矚目的案子,於是片子也見招拆招、且戰且走一路跟隨捕捉了案情的發展。關於這兩個進行式的案子,片中有非常扼要、明晰又扣人心弦的著墨,在此就不多說以免累贅囉嗦畫蛇添足(請大家有機會一定要去看),但我想特別一提的是觸及該兩案時導演選擇——或別無選擇——使用的形式:首先是以黑白動畫覆蓋畫面中有當事人出現的部分(如下圖)。


也許出於對「恐怖份子」的敵意(如片中提到網民譏嘲「對沒人性的人還維護什麼人權」……欸,這話聽起來有沒有很耳熟?),以色列媒體報導這兩案時似乎沒有特別費心保護嫌犯的隱私——即使嫌犯是年僅十三的男孩。(另一案的當事人是三十出頭的巴勒斯坦女子,片中我們也清楚聽到 Tsemel 代為傳達她不希望媒體拍攝的意願。)總之網路上並不難找到他們的影像,也因此有影評認為本片的動畫處理只是多此一舉顯得煩人;但我是同意 Jones 與 Bellaïche 的用心的,一方面保護當事人隱私,以示不與那些媒體同流合污,二方面他們也提到如果僅是馬賽克或噴霧,在抹去面貌的同時也會抹煞當事人的個人性、主體性,而我認為這樣「半透明」的動畫確實達到了他們想要的平衡,同時不破壞影片質感或觀影經驗,是兼顧美感與理念的很好的做法。

Advocate 另一個形式的特殊之處其實是出於無奈:簡單說,審理不對外公開,攝影機無法跟進法庭,因此關於那兩個進行中的案子,我們看到的大多只是法院走廊一角的片段風景(另有少部分在 Tsemel 的辦公室)。一開始這確實讓人感覺有點挫折,畢竟法庭內才是審理真正發生的地方,或者說「主秀」真正演出的地方,而我們身為觀眾卻只能待在舞台的側翼,徒然看著主角們匆匆來去。然而由於這部片跟拍的時間夠久 (5),累積的……怎麼說,畫面?資訊?情緒?能量?夠多,反而逐漸形成一種與直接紀錄法庭攻防截然不同、卻可能同樣有力的敘述方式——畢竟,正是在台下、台後,我們才有機會觸及舞台上看不到的一面,更私密瑣碎不設防,或許也更難得赤裸貼近現實。不管是律師與當事人的交談打氣,家屬的憂慮傷心,媒體的包圍窺伺,甚至「粉絲」的激動亂入,都讓整個故事變得更立體、更複雜、更耐人尋味,這或許是拍攝團隊塞翁失馬、無心插柳的意外收穫吧?

當然,除了身為律師的 Lea Tsemel,身為個人的 Lea Tsemel 也是這部片很重要的一個層面,雖然或許為了緊扣主題、或許受限於篇幅,片中呈現出的人性面向主要還是透過她的志業與經歷,但導演本身與 Tsemel 熟識多年,加上 Tsemel 是在鏡頭前很自在的被拍攝者 (6),於是我們除了看到她的強悍和自信(我印象超深的一幕是她多年前上電視節目與眾人激辯,現場除了她之外,主持人、來賓、觀眾全部清一色男性,而在那團團包圍的敵意氣氛中她毫無懼色),也看到她的猶豫、疲倦、焦躁、挫折、甚至鬧脾氣(她跟共同辯護律師 Tareq Barghout 的種種互動尤其是動人的紀錄 (7))——更別說她八成是個非常討厭難搞的老闆(如 BFI 這篇影評最後兩段中肯的分析)。此外,在這部基調偏向嚴肅的片子裡,Lea 家人的入鏡受訪是難得柔軟甚至脆弱的時刻,尤其她丈夫 Michel Warschawski 絕對是難忘的亮點之一 (8),不管是描述大學時代如何對 Lea 一見鍾情(那的確是相當戲劇化的情境:本來虔誠信教、一身傳統服裝的乖乖牌男孩,煞到嬌小時髦的潑辣女孩之後居然就加入了她所參與的、被罵叛國的左派組織,「我也不知道是因為意識形態還是因為她的美腿」,我笑了,荷爾蒙青春果然無敵啊!),還是輕描淡寫人權律師的配偶之難為(「有 Lea 當律師是任何人的福氣,不過我不建議同時身為她丈夫和當事人」),舉重若輕的幽默都令人會心也動容。同樣難忘、但或許沒那麼輕鬆的訪談則是她的子女,畢竟有個對政治犯比對你投入更多心力時間的母親絕不是件簡單愉快的事,尤其成長過程中承受了許多壓力也因之早熟壓抑的長子——看得出如今已是中年人的他對父母是敬重也諒解的,但不知道心中是否難免仍有怨?就連相對較受呵護的女兒,也提到「付出代價」,但身為女人,我完全能體會她說像 Lea 這樣為所應為、理直氣壯的女人是多稀有的存在,因此聽到她說即使辛苦也不願意跟任何人交換母親,就更顯得真摯感人。

顯然,要批評 Lea Tsemel 並不困難,比方以色列主流「愛國」論述對她多年如一的攻訐非議,更不用說死傷於她當事人行動的受害者家屬完全不能原諒她的立場。Advocate 此片受到的質疑之一便是沒有包括對立面的聲音,但儘管這確實可能有點缺憾,我還是傾向同意導演的看法:理想中,紀錄片當然應該盡可能面面俱到、平衡報導,但現實來說那樣剪出來的片子恐怕會長到沒完沒了,何況在本片中缺席的那些聲音畢竟才是以色列社會的大多數 (9)。如果真要抱怨,我其實更想抱怨網路上相關的英文資料實在太少,讓看完電影希望進一步了解這個人、這些事件的觀眾如我不得其門(如果用希伯來文搜尋我想一定可以找到更多東西,但畢竟那難度太高我力有未逮……然後好希望能買到這部片的 DVD 或 BD、看到額外的幕後花絮或導演自述啊)(10)。無論如何,這是一部精采的紀錄片,關於一個精采的人:當然我個人抱持的觀點與她接近是一個因素,但就算你對她不以為然,覺得可以輕易貶斥她那種「天真無知左派自由主義」的理想,別忘了,這個「天真」的理想主義者已經堅持了將近五十年,在體制的不公、輿論的壓力、人身攻擊、暴力威脅、一次一次又一次的挫敗和失望和徒勞無功之下 (11),一路走來至今,這其中必然有非常的勇氣、決心、犧牲,乃至魯莽和錯誤。而我敬重這一切,敬重這個年過七十依然拖著登機箱奔波在出庭的路上的,很憤怒又很樂觀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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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來為求行文更清晰,在這裡我用幾句話歸納出我所理解的 Tsemel 的理念,後來決定還是刪掉。大家看了片子自然會有自己的答案。

(2) 在猶太復國主義(Zionism)脈絡下的專有名詞是 Aliyah,希伯來文字面的意思是「上升」(ascent,考慮到這個脈絡濃厚的宗教典故意味,我好想翻成「飛升」或「登天」喔[喂]);相反地,離開以色列則是 yerida,「下降」(descent,墮入凡間)。

(3) 說到爆炸性,Tsemel 早期的一個(沒有牽涉到炸彈的)案件甚至被她丈夫形容為「像是在以色列投下一顆原子彈」。

(4)Filmmaker Magazine 這篇專訪

(5) 對我來說一個很有趣的刺點是攝影機意外捕捉到的偶發片刻:其中一案接近尾聲時,Tsemel 在法院擦身遇到的某人(不確定是媒體記者或法院工作人員)瞄了鏡頭一眼,隨口問「還是那部紀錄片啊?」——這不但說明了 Jones 和 Bellaïche 跟拍的時間長到大家都知道他們是誰在幹嘛,或許發問者也表達了某種驚奇:他們居然還堅持著,還在啊?

(6) 同 (4)。

(7)  關於 Barghout,我找到一篇相當新、相當深入(雖然不確定立場是否有偏頗)的報導。注意:如果你打算看 Advocate 的話,強烈建議先看完片子再點進文章連結

(8) 我很喜歡某次關鍵開庭之前那個早餐時刻,看得出心情忐忑的 Lea 對著鏡子考慮該戴哪條項鍊,先是聽丈夫的建議戴上其中一條,等 Michel 離開才說「其實我比較喜歡另一條」……(對鏡比劃)……「我可以兩條都戴嘛」——最後我們看到她還是戴了自己喜歡的那條出門哈哈。喔順帶一提,在這裡我同意 Lea 的選擇,那條項鍊跟那件上衣比較搭(笑)。

(9) 同 (4)。

(10) 2020/2/11 補充:因為這部片在 BBC 4 播出,《衛報》也寫了一篇介紹,值得一讀。在愈多國際媒體上出現會不會愈有機會推出藍光片呢,我繼續期待……

(11) 關於挫敗和失望和徒勞無功,片子後半穿插了另一位曾與 Tsemel 共事的以色列人權律師 Avigdor Feldman 的訪談,片段雖短但相當心酸,尤其對照資料影片更是令人唏噓……

2019/10/07

Where is the clown, indeed?

昨天看完 Joker,晚上回家思考了一下,決定:嗯,我要去買 You Were Never Really Here 的藍光。(關於 You Were Never Really Here 我之前在臉書上寫過一篇介紹,唔乾脆附在這篇文章最後好了,那部片在台灣好像沒幾隻小貓看過實在太可惜)

基本上這就是我對 Joker 的結論。如果要看 Joaquin Phoenix 詮釋一個殘破、孤絕、暴烈的人,真的,去看 You Were Never Really Here 就好,好太多了。如果不是要看 Joaquin Phoenix……啊?那看這部片幹嘛?

(以下可能略有雷,不過反正我不會講很多,這部電影讓人好疲倦)

史上最帥的 Joker 沒有之一

Joker 是一部讓人從頭到尾看得坐立不安的片子(而且我指的不是媒體上吵得沸沸揚揚的「暴力」部分),也本應如此——至少我希望這是導演的用意,不要觀眾太舒服太理所當然,因為,儘管 Arthur Fleck 糟透的處境和不幸的際遇可以想像和理解和同情,那並不應該成為足以「解釋」之後小丑的行為的「理由」,觀眾不應該太容易就被說服去同理甚至同意那種轉變和那些選擇。這是我說我們應該坐立不安的原因。以此角度而言,這是這部片的優點——除非那其實是無心插柳,是導演力有未逮而造成的意外副作用……

因為這部片真的充滿某種難以名狀的……疙瘩感,敘事和節奏說不上來哪裡卡卡的不對勁,直到接近片尾 Gary 試圖逃離 Arthur 家卻搆不到門鍊那裡,我才第一次有種拼圖放進正確位置的喀噠一聲順暢爽快(那也是全片我最喜歡的細節片段),也才就此驚覺整部片的其他部分到底有多……彆扭,或者說刻意或做作?從簡直狂抱 Scorsese 大腿的大量致敬(Taxi DriverThe King of Comedy 以及當然 DeNiro 本人都是大家一再提及的明顯典故),到一再疲勞轟炸的配樂(音樂部分,OK we get it,我們都知道這些那些段落是陰森的、不祥的、悲哀的、沉重的 etc.,同一個大提琴主題真的不必一刷再刷生怕笨蛋觀眾看不懂;歌曲部分,"Send in the Clown" 跟 "That's Life" 本身都是很好的選擇,但可不可以不要重覆播放八百遍你是在拍日劇嗎?至於小丑第一次「變身」在長階上狂舞那段搭配 "Rock & Roll Part 2" 我個人則覺得有點失敗,因為這首歌在我腦中已經無可救藥地跟 Full Monty 連結在一起了哈哈),到我幾乎懷疑透過 Phoenix 跟 You Were Never Really Here 借來的人物設定(特別是跟年老體弱母親相依為命這點,另外就是主角的[故意不跟觀眾說明是幻想的]幻想),再到某些多餘的、或者偷吃步的情節設計(我們真的需要第三百次看到 Bruce Wayne 的爸媽是怎麼掛掉的嗎?還有,在那個顯然沒有智慧手機沒有 YouTube 的世界/年代,隨便一家 comedy club 一個無名小卒的爛表演怎麼可能有錄影,然後還投稿[?]到熱門的晚間直播脫口秀?)。

要把小丑跟所謂的仇富反體制情緒串連在一起不是不可以,但片中對社會背景的刻劃付之闕如,光靠偶爾出場的 Thomas Wayne 一副天龍人嘴臉要撐起這個重擔未免太勉強。Arthur 身世和 Penny 說詞的曖昧模稜其實是很耐人尋味、甚至涼薄苦澀的設定——不管她說的全屬事實(前雇主對她始亂終棄,然後運用權勢偽造文件羅織罪名,陷她於不利、不義),半真半假(她可能真的跟 Wayne 有過一段情,雖然也許 Arthur 不是他們所出;她可能真的有精神疾病,但 Arthur 也可能真的是 Wayne 不願承認的孩子;等等等),還是純屬妄想,都非常合理、有可能、可想像——可惜完全沒有更深入的著墨刻劃,到頭來只發揮方便的用途當作 Arthur 腦傷的解釋,以及他殺死 Penny 的藉口。簡單說,以這部片的呈現方式,這故事這世界裡其他一切都是其次、都是零碎浮淺不重要的,一切都只為了襯托 Joaquin Phoenix,為了襯托小丑最終完成的變身登場——而這就讓除了 Phoenix/小丑之外的一切都毫無說服力也毫不吸引人。

Phoenix 的實力和在此的用心用力毋庸置疑(天啊他那個慘瘦,天啊他那讓我聽得快要當場氣喘發作的悲慘狂笑,還有天啊他怎麼能把身體彎拗成那些不科學的角度!),但就像我說的 You Were Never Really Here 裡的角色很類似而且更出色太多,所以身為粉絲我只覺得擔心他的身心健康(幹嘛老要接這種痛苦折磨的角色啦!)。委實可惜了 Phoenix,Todd Phillips 像是借來一把自己扛不動的大槍,殺雞用牛刀。不過全世界 Joker 整套扮相扮起來居然可以這麼帥的也只有他了吧?(Heath Ledger 的 Joker 則是可怕到令人打從骨子裡發冷,又精湛到讓人懷疑他出演前跟魔鬼簽了約……)尤其那套服裝!!完美的色調選擇令我對著銀幕一再讚嘆不已(飽滿冶豔的藍綠,烈酒落日般的濃黃,偏暗如血的大氣深紅),忽然感覺這輩子第一次發現了一個我很想 cosplay 的人物……(喂)(前提是要能找到色調完全符合的服裝)

而 cosplay 好像也就是這部 Joker 最後留下的印象。看似意圖刺激、觸怒、發人深省,但本身其實概念模糊立場模糊甚至面目都模糊的,一場嚴肅卻淺薄(solemn but shallow,借用《衛報》一篇影評的形容)的扮裝表演。



【同場加映】


老實說 You Were Never Really Here 這部片完全不曾出現在我的雷達上(當然我個人的電影雷達本來也不算特別靈通),部分原因顯然在於台灣沒有上映(但是有台灣發行商,還有一個典型台灣市場邏輯的免洗片名「失控救援」),總之一查之下發現原來去年坎城的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劇本都給了它大吃一驚。編導 Lynne Ramsay 的前作 We Need to Talk About Kevin 我有耳聞但沒看過所以對她完全陌生,只知道這傢伙已經連兩次跟我非常喜歡的演員合作了嘖嘖嘖(Tilda Swinton, Joaquin Phoenix),結果這回一看大為驚豔,當場把 Ramsey 這個奇怪的蘇格蘭女人(喂)加入心頭好的密切觀察名單(那是什麼)。

以下討論滿滿有雷,不過我覺得以這部作品而言劇情似乎不是那麼重要,或者說就算事先知道劇情對觀影經驗也不會有那麼嚴重的影響,因為真正讓這部電影特殊、突出、令人難忘的是 Ramsay(加上 Phoenix)講述這個故事的方式。事實上,說穿了故事本身平凡無奇,至少在好萊塢的世界裡是一點也不罕見的設計:一名深受 PTSD 所苦的退伍軍人兼前任執法人員現在是無牌偵探兼打手(還是殺手?),專接尋找/營救失蹤少女的案件,而且很樂意依案主要求心狠手辣地修理造成少女失蹤(如誘拐、綁架、凌辱、囚禁她們)的罪魁禍首。怎麼樣,眼前有沒有立刻出現一部緊張刺激狗血暴力一應俱全的動作大片了?男主角大概是 Nicolas Cage 三個月沒梳洗的樣子(和要死不活碎碎念的語調),片子一邊交代他的謀生/辦案方式和多年來各種創傷經驗(包括童年目睹父親對母親家暴,在海外服役時間接造成無辜平民死亡,擔任執法人員時發現一個貨櫃的偷渡客慘遭窒息 etc.),一邊進入主線任務,尤其這個任務包含好萊塢最愛的政治陰謀和聳動義憤:有錢有權的中年男人性侵未成年孩童,還運用惡勢力追殺男主角,連他寥寥無幾的親友都慘遭毒手,這種王八蛋當然人人得而誅之對吧,所以接下來就看男主角大開殺戒替天行道,在槍林彈雨血肉橫飛中救出美麗無辜的小女孩,順便得到自己的救贖……

欸,從劇情大綱的角度來說這部片真的就如上所述(扣掉最後救贖的部分),然而實際上這部片又完全不是上述想像的那個樣子。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正是 Ramsay 講述這個老套故事時避開了各種套路窠臼,例如幾乎完全不直接拍攝(片中其實層出不窮的)血腥場面——取而代之的是不解釋脈絡的物品特寫,透過監視錄影的模糊黑白片段影像,事發瞬間結束後的畫面(倒地不動的敵人身體+男主角 Joe 拎著染血武器繼續前進的背影)等等,甚至連 Joe 要討伐的大魔王也不是死在他手上——既對主角是個反高潮,也刻意拒絕給觀眾廉價立即的「大快人心」滿足感。此外,全片基本上是以主角的觀點——甚至透過主角的意識——來進行,因此有斷裂、跳躍、混亂的片段,也有遲緩、沉悶、啞然的時刻;相形之下,所有其他人物,包括與 Joe 相依為命卻又造成精神負擔的老母*,包括 Joe 捨命要救的少女 Nina,其實都漂浮在他狂亂腦海與外在世界的夾縫,是實際存在的,但又彷彿遙不可及。如果說 You Were Never Really Here 的類型是 detective story,那麼重點絕對是在 detective 這個人物本身,而非案情 story 的來龍去脈。Joe 不穩定的精神狀態讓我想到英文中所說的 "not all there",而如果他 not all there 又 never really here……那麼這個人究竟在哪裡呢?

也許因為如此,全片最讓我震動的一幕不是各種罪行和殘酷,而是 Joe 在小餐館舉槍自盡,血濺八方,女侍和其他客人卻仍毫無所覺,繼續談笑、點菜、買單。當然以整部片的調性氛圍,你很容易判斷(也很快就獲得證實)自殺這個動作只是 Joe 的幻想,但在那令人驚愕錯亂的短短一分鐘,如同片名的絕望隨著 Joe 的鮮血流淌浸滲了一切:你從來不在這裡。你根本不存在。

我想 Ramsay 的風格大概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或許這也解釋了此片非常有限的上映地點和票房,還有為何這個理論上正值創作盛年的導演至今一共只拍過四部長片),但我非常欣賞她尺寸的拿捏——其實不管在哪個創作領域,所謂風格化的表現一不小心就很容易流於為形式而形式的刻意做作,或「文勝質則史」的輕浮炫技,然而在 You Were Never Here 這裡,導演的自覺選擇(如隱晦、零碎的敘事線條,有所閃避、有所省略的運鏡)把一個可能平庸的故事說得不落俗套,加上精彩的演員、剪接、配樂甚至美術設計(接近尾聲那間布置得精緻甜美又高檔的少女臥室簡直令人不安到極點,還有從今以後你絕對會對 "Angel Baby" 這首歌產生不良反應),完成了一部令人眼睛一亮(雖然同時也刺痛)的作品,後勁十足,非常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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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 Joe 的家庭有幾個相當精彩且點到為止的細節,比方他陪母親看電視上播放的《驚魂記》(後來母親把浴室搞得一團亂時他一度在門外邊作勢揮刀邊低哼《驚魂記》那膾炙人口的音效),以及他慣用的武器正是當年施暴父親慣用的榔頭——不禁讓人猜想,那個父親後來怎麼了?

2019/10/02

秋分

秋天來了金色的紅色的
從龐大的慶典開始
徹底圍困一座城市
秋來了仍然有夏天的刺辣
像被取走的眼
像子彈在胸口開花
當時間逐漸朝一邊傾斜
這個季節的太陽變成另一種東西
我們自己發亮,串起
一條光的河
從樓下街口到黑夜山頭
街口就是山頭,我們奔跑
為了追和為了逃
為了呼吸為了歌唱
為了可以什麼都不為
在煙霧和大雨裡
我們的路從不曾如此清晰
並肩前行
必須前行
面前有火
手中有火
每一步都綻開荊棘
每一步暴風半徑
這不合時宜的天氣
將在夏季之後的秋的冬
的東南西北
生成,凝聚,盤旋,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