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起英國作家John Harvey的Resnick探案當初究竟是怎麼引起我注意的了,因為,老實說,這系列在台灣目前僅有的兩本中譯實在翻得不怎麼樣,使得在原作佔很重要地位的文字功力及風格盡失原味(尤其是第一本《冷光》,造成第二本《荒蕪年歲》出版時我幾乎完全提不起興趣去買,要不是這套書的封面設計得真不錯的話……咦,我在講什麼啊?……總之,關於這一點稍後還會再談到)。其次,這系列的十本書(外加一本短篇小說集)雖然各有其獨立的案件故事,但其中很突出的一條重要脈絡在於眾固定角色豐富、逐步而連貫的塑造和發展;《冷》和《荒》依序分別是第六和第五本,中文本出版時卻不知為何被排在最前面,於是在缺乏背景鋪陳的情況下,使這條脈絡頓失所依,甚至可能讓讀者有難以進入狀況的感覺──很多作家會在自成系列的書中不時插進一些「前情提要」,好讓沒看過先前作品的人也能了解主角的某些關鍵經歷,但這種即使安排得再巧妙也難免流於刻意的設計是用字精簡的Harvey絕對吝於提供的。剩下的,在很多推理/偵探類型書迷注重或至少說習慣的、立即可辨識可評斷的故事情節設計方面,偏偏可能又正好是H老兄比較弱的一環……所以聽說《冷》和《荒》銷售奇慘(並造成該系列中文本的出版計畫戛然而止),大概也就不是太令人意外的事了。
我手邊的書封底有著極簡短的作者介紹,提及Harvey除了寫小說也是詩人。我不知道這是否提供了我們說「難怪囉……」的充分理由,但只要翻開書頁,不立刻注意到他獨特傑出的文字簡直是不可能的。在清冷的語調、緩緩流動的節奏、簡鍊卻層次豐富意象精準的描述之外,Harvey的敘事很少給你「因為─所以」、「雖然─但是」、或「如果」或「儘管」或「依然」,字句之間是充滿微妙空隙的,這些連接詞你要自行填上。而他的人物雖然不像卜洛克筆下的史卡德或柏尼‧羅登拔等一票精刮世故紐約客那樣說俏皮話比喝白開水還輕鬆寫意,但對話和互動中仍充滿典型(但不知是typical還是stereotypical?呵)的英式雋澀。這樣的文字極具魅力,不過乍讀的確是需要一點適應的;因為他從不稍停多做解釋,所以做為讀者的你必須跟他有著一致的思緒速度和方向、或最起碼不落後太多,才不會連簡單事物的描述都摸不著頭腦。因此雖然我對《冷光》的中譯評價十分苛刻,但持平而論,我也明白翻譯Harvey作品的難處何在──可正因為他這麼具有挑戰性,才更讓人心癢難熬躍躍欲試啊!唉唉,為什麼不繼續出書了嘛?……
系列的第一本出版於1989年,書名Lonely Hearts取自英國報章雜誌徵友欄的名稱──我向來覺得徵友欄用這種名字簡直開門見山到近乎刻薄惡毒的地步──與書裡的案件直接有關:數名女性與透過徵友信箱認識的男子見面之後遭到殺害;但lonely hearts同時其實也頗適切地歸納出了整本書、甚至是這整套書的氛圍。Harvey並沒有把這些因為寂寞而登廣告、而與來信陌生人見面的女人只寫成某連續殺人犯手下的犧牲者,而是不疾不徐的、得其情則哀矜毋喜的,讓我們看到她們生活中瑣 碎真實而複雜的面向與肌理。同樣的,在此書中逐一出現、首次登場的固定人物,也就是探長Resnick和他警局裡的上司與下屬,雖然是站在傳統推理小說中解決問題的井井有條的這一邊,但他們的公事和私生活中同樣充滿了或大或小的焦慮、挫折、和無所不在卻又不絕對徹底的絕望。而在這裡,寂寞並非只指稱或只限於某種單身的情感狀態,更是最根本的生活基調:不論是Resnick(離過婚的中年男子,在這系列中談過幾次不甚成功的戀愛),還是他的得力部屬Lynn(逼近三十拉警報的女子,不擅於應付母親的關切和依賴壓力)和Kevin(系列一開始年紀輕輕的他就結了婚,然後我們繼續看到他很快有了小孩、與產後憂鬱的妻子失和、無力但努力地試著挽回婚姻的整個過程),乃至於每一個出現在這套書中的人物(包括罪犯或被害人或這兩者以外的案件關係人),都疲憊地、寂寞地活著,在那個疲憊的、寂寞的城市Nottingham。
當然,在這一群既不shiny也不happy的people當中(借用一首REM的歌名),最突出的莫過於我們的主角Charlie Resnick。很典型地,做為系列的中心人物,他有許多具體特殊的習性或說怪癖,包括嗜食三明治(我們簡直沒看過他吃什麼其他的東西)而且吃相頗差,喝一大堆濃咖啡(不過這點在偵探小說裡好像跟太陽從東邊出來一樣理所當然),不修邊幅(穿去上班的襯衫總是缺鈕釦,沒有一條領帶不沾有污漬──後者正是吃相不佳將三明治醬汁滴到身上的結果),熱愛爵士樂尤其是Thelonious Monk(當然還有永遠的Billie Holiday以及Duke Ellington、Miles Davies、Charlie Parker等),跟四隻以著名爵士音樂家命名的貓住在對他一個人來說嫌太大、又影影綽綽充滿前次失敗婚姻回憶的房子裡(而且後來還加上某個罪犯跑來死在他家的血腥記憶)。但我覺得他最根深蒂固的習慣其實是寂寞,那種不誇張不灑狗血的寂寞像影子、像氣味般緊緊跟隨著他,有時甚至讓某些感情在還沒開始之前就顯得在劫難逃 ──雖然讀到後來我開始懷疑是不是Harvey有點虐待狂,就是喜歡將無形卻也無邊的寂寞之網密密罩在他的每一個人物之上。尤其令我難忘的是,當固定角色群中某個年輕、老實、認真、有點壓抑(最後這項 好像也是Harvey人物的共通特點──還是乾脆說英國人的共通特點?……)的男生,在某本書裡靦腆而意外地即將展開一段戀情、終於好像有了些微快樂的可能的時候,卻突兀捲進一場毫無意義的暴力事件中,就這麼被殺死了。我到現在還記得驟然讀到他「死訊」時的震驚和不可置信,然後氣得要命、氣得張口結舌,恨不得當場把Harvey揪來痛揍一頓(「你怎麼可以、怎麼可以這樣?你明明就是故意的!我知道你是故意的!」),那種簡直像是私人恩怨的憤恨感久久難以釋懷哪。
這眾多角色的眾多人生,層次豐富地交織成「採對話和人物主導的方式,混以多線敘事及都會寫實(‘dialogue-lead, character-led approach and [...] mix of multiple narratives and urban realism’)」,正如Harvey自己一針見血的形容。相形之下,Resnick系列做為類型小說的某些要素似乎反而不怎麼突出;用最簡單籠統的說法來講,就是它mystery novel的novel部分遠較mystery部分精彩成熟。這個問題在第一本Lonely Hearts中尤其明顯,前面幾百頁有滋有味、逐步堆砌的張力,到最後兇手現身、威脅迫近的緊張時刻卻乍然凌亂地突兀告終,留下一堆不明不白、缺乏解釋的疑問,和一個 盯著最後幾行字發呆、懷疑書是不是有缺頁的讀者。雖說Resnick系列所隸屬的推理小說支派「警察程序小說」(police procedural)主要著墨之處並不在於傳統神探抽象而高妙地憑空辨出/變出兇手,而是按部就班抽絲剝繭的追緝過程──換言之,「究竟是誰幹的」的懸疑驚悚比較不如「要怎麼逮到他」的艱苦摸索來得重要──但有時候Harvey在案情水落石出時刻對相關情節的粗疏帶過甚至略過還是不免令人失望(畢竟,推理小說家不就是靠設計出人意表情節、並且之後還要能自圓其說的本事混飯吃的嗎?),尤其是我們已經看見他確實具有細膩處理小說其他層面的能力和功力。這個在此系列中時隱時顯的問題,到了第八本Easy Meat可說完全不存,而這也是我自己最喜歡的一本;除了一些先前我們已經認識的人物再度登場,且得以更深入發展、推動更紮實的故事情節之外,Harvey擅長的多線敘事也發揮得最為淋漓盡致,數件案子乍看毫無關連的千頭萬緒最後卻發現有著共通的主題,而彼此之間呼應激盪的回音,使得書末一個激烈、不尋常的轉折也絲毫不顯得牽強。(哎!要在不洩漏故事內容的情況下做評論還真痛苦啊!)
但有一點是我忍不住要在此洩漏的……到了系列的尾聲,最後一本Last Rites的最後,Resnick 居然很不合習慣的、大大令人意外的、而且絕對是整個系列所有人物中破天荒頭一遭的,覺得「好像要開始比較快樂起來」。唉!我想縱然是「虐待狂」如Harvey,也不忍心到最後還把我們的Charlie拋在晦暗之中吧(而且這樣或許避免了一些忿忿不平的讀者寫信去要他再出續集、給Resnick一個大團圓結局的可能性,哈哈),就像卜洛克似乎對戒酒成功的史卡德愈來愈心軟一樣……。但無論如何,這裡是John Harvey的Nottingham,所謂的happy ending就算不說不可能也是毫不相干的,一段感情成或未成、一件案子破或未破,日子仍舊要過下去,而Resnick也必然會繼續喝著他的捷克啤酒、吃著買來或自製的三明治,邊沈浸在Monk奇異的鋼琴聲中邊撫摸著膝上打著呼嚕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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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今天在BBS上看見冬陽的留言,發現小哈新系列明年「確定」要出了耶!真開心~(滾來滾去)
最近都在這裡潛水,雖然有些文章之前看過了,但再看一次還是很喜歡,尤其是【血之狂想奇幻小店】和【食食樂俱樂部會訊】系列!lovely~~~
倒是很久沒見綠火阿姐新的詩作和這些逗趣犀利的創作了,真可惜。
ㄟ!奇怪,你為什麼總是第一個找到我(還沒正式開張的)新家的人?難道你在我身上裝了GPS嗎?
小哈新系列「終於」要出了啊,屆時請不要太急著跑去買第一集Flesh and Blood喔,我說過要送你一本的,笑(但是坦白說我對該作其實相當不滿意,小哈你退步了![瞪])
這裡還在緩慢搬遷,雖然麻煩但乾坤大挪移途中重讀/重整舊作也有些出人意表的新發現。至於新作也有啊,貓薄荷那裡最近不是才貼兩首詩嗎……(哭著跑開)
稟大人,
您這兒不是有一陣子了嗎?我好久以前就偷偷加rss了耶(爆)。記得我好像是要找某本書還是啥的,晃啊逛地就看到了,我還以為這裡是你的備份基地,所以就一直偷偷潛水(再爆)。經你這麼一提......好像耶!奇怪,我這次又是為了什麼關鍵字啊......(糟糕,真的想不起來了)
《Flesh and Blood》我看了一半,事情一多、一雜,在不想隨便的情況下,就擱著了。見冬陽提起,剛好當天你又貼了這篇,就手滑留言了(笑)。老實說我目前最喜歡的還是《Easty Meat》,這個就是當初看完後上網拜孤狗大神時,找到你上次新家的關鍵(笑)。
至於薄荷貓那,阿姐,不是小的在跟您裝熟(手肘搭肩),您那是每月一詩啊!
ps.
記得blogger的搬家可以用匯入的,不過你是從明日報搬嗎?不知道現在明日報允不允許匯出?但這樣也好,有機會再看一次文章,發現當年喜歡的,現在再看,還是很喜歡那份犀利的爽快。就像前些日子我看完你那本《髒話文化史》一樣愉快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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